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》颁布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》(简称《社会保险法》)近日由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,胡锦涛主席同一天发布第 35号主席令,宣布该法将于2011年7月1日起施行。
这是中国法治进程中的一件大事,弥补了我国法律体系的空白,也标志我国从此走上了依法进行社会保障的道路。
阅读全部>>>
领会和认真贯彻新 《条例》六大 “亮点”
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副部长胡晓义强调,在全面学习新 《条例》的基础上,要着重领会和认真贯彻新 《条例》六大 “亮点”:扩大了工伤保险适用范围;调整扩大了工伤认定范围;简化了工伤认定程序;大幅度提高了工伤保险待遇;增加了基金支出项目和加大了强制力度。
阅读全部>>>
·学习课件
讲师:
余明勤
职务:
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法规司
副司长
讲师:
余明勤
职务:
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法规司
副司长
讲师:
董叶英
职务:
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就业管理服务局
副局长
讲师:
俞韵
职务:
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法规处
副处长
讲师:
邵伟彪
职务:
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审计稽核科
科长
讲师:
周永水
职务:
省人力社保厅农村社会保险处
处长
更多>>>
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
第一章 总 则
第二章 基本养老保险
第三章 基本医疗保险
第四章 工伤保险
第五章 失业保险
第六章 生育保险
第七章 社会保险费征缴
第八章 社会保险基金
第九章 社会保险经办
第十章 社会保险监督
第十一章 法律责任
第十二章 附 则
全文>>>
工伤保险条例
第一章 总 则
第二章 工伤保险基金
第三章 工伤认定
第四章 劳动能力鉴定
第五章 工伤保险待遇
第六章 监督管理
第七章 法律责任
第八章 附 则
全文>>>
·领导讲话
·知识问答
更多...
更多...
·培训动态
·新闻摘要
更多...
更多...
·图片展示